【资金申报】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
厚德创新谷 · 2017-05-24 10:59:57 · 热度:加载中...
最新政策信息

为加强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根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京财文〔2010〕2418号),现就申报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二、资助内容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1日期间在银行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项目申报期自2017年5月18日开始,至2017年6月31日结束。

五、申报条件

六、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申报书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序号

知识产权类型

(如专利、商标等)

知识产权注册号

(如专利号等)

知识产权名称

(如专利名称等)

8.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

申报企业于2017年6月15日之后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查看申报书审核状况。审核通过的项目,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八、受理部门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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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厚德创新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