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3月2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创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泰豪创投于2019年9月11日质押持有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股权锁定期满后,证券公司股东质押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该证券公司股权比例的50%”的规定。
根据《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新浪财经讯 3月2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创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泰豪创投于2019年9月11日质押持有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股权锁定期满后,证券公司股东质押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该证券公司股权比例的50%”的规定。
根据《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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