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第一大股东拟变更为远致投资,涉及资金8.62亿元
中金在线 · 2019-07-31 06:37:03 · 热度:加载中...

7月30日,资本邦讯,华讯方舟(000687.SZ)公告称,于2019年7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的通知,华讯科技正在筹划将其部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投资者,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华讯方舟称,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与远致投资于2019年7月30日签署了《框架协议》,华讯科技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145,129,55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4%)转让给远致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后,远致投资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讯科技持有公司股份80,566,250股(占公司股本10.52%),为上市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以下简称“每股转让价格”)拟以本协议生效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5.94元/股。远致投资拟向甲方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应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即人民币862,069,539元。

  各方一致同意,除出现本协议约定情况或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每股转让价格进行调整以外,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应按照本条约定的价格确定。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支付及交割安排以各方签署的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就本协议项下所有具体业务的办理,后续需要在合法、合规且符合乙方业务政策并履行完毕相关决策、审批手续的前提下,由各方就业务条款、权利义务进行具体协商,另行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告显示,华讯方舟拟向受让方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45,129,55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约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8.94%,即本协议中的“标的股份”),受让方拟同意受让目标公司前述股份。

  远致投资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其指定的投资主体,并由该投资主体作为实际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除非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条件与本协议应保持一致。

  本协议生效后,远致投资有权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及甲方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财务、业务等各方面),目标公司及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结果符合远致投资要求,且本协议获远致投资内部决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投委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以及有权监管机构的审批通过的,各方应共同推动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工作。

  若远致投资的尽职调查结果与甲方或标的公司披露信息不完全一致时,远致投资有权在尽职调查的结果基础上与甲方展开谈判并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远致投资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谈判不成,在远致投资书面通知甲方后可以终止此次交易。

  本协议未获得有权机构审批通过的,远致投资有权单方面解除并终止本协议。

  华讯方舟称,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入远致投资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股权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可以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既保证公司创新活力,又提升了公司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等多方面的利益。

  图片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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