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系周报】本周IPO发9过9,科创板发6过5
同系资本 · 2020-08-30 20:58:42 · 热度:加载中...

截止到2020年8月28日,本周IPO发审上会企业9家,全部通过。科创板发审上会企业6家,通过5家。

IPO发审情况

1.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等。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年度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5%、1.36%和1.27%。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2019年不良贷款率下降的原因,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较2018年下降幅度较大的合理性,两类贷款的风险级别认定是否准确;(2)说明2019年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大幅度上升的原因,期末金额重大的次级类贷款在以前年度的风险级别认定情况,认定是否准确;(3)说明逾期90天以内的部分贷款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合理;(4)结合发行人成都分行不良贷款率、诉讼案件涉案金额较高的情况,说明区域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将力帆、隆鑫等两家出险大型企业集团贷款认定为不良类贷款。目前,力帆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力帆股份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未将力帆、隆鑫两家企业集团内的贷款划分为不良类贷款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规避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形,两家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的效力,是否符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等相关规定;(2)结合力帆、隆鑫两家企业集团的经营情况,说明2019年底对两家企业集团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说明前述破产重整申请的具体影响,对力帆集团贷款的风险划分是否需要调整,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隆鑫集团的贷款是否面临同样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4)结合力帆、隆鑫两家企业集团最新经营情况、债务偿还或处置情况等,说明对两家企业集团公司的贷款是否存在大额减值风险,对发行人未来一期报表的具体影响,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了多次不良贷款转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良贷款转让与核销相关的筛选、提请和审议程序,对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2)2018年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发行人对受让方是否提供财务支持,重庆渝康同意受让前述资产收益权的原因及合理性,转让后发行人对资产收益权所涉及的基础资产的管理、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3)韩城投资、德胜集团、重庆园业和重庆轩兴等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发行人不良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对受让方是否提供财务支持,前述受让方是否为发行人或主要股东的关联方;(4)前述不良贷款处置的必要性、合理性,相关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调节业绩或者规避各项监管指标要求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历史国有股权变动存在瑕疵,目前主要股东股权存在受限或变动风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历史上股权变动瑕疵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有效性;(2)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主要股东股权存在受限或变动风险,股权结构是否清晰、稳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的汽车服务企业,主营业务为汽车物流服务和汽车零部件研发、 生产与销售,公司汽车物流业务主要服务包括整车仓储及运营服务、零部件仓储 及运营服务、零部件运输服务。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上汽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占比较大,发行人依赖上汽集团子公司和广汽本田及其子公司物流信息系统执行整车、零部件运输服务。发行人零部件制造的供应商由上汽集团子公司确定或需在上汽集团子公司确定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并存在部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由上汽集团子公司核定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上汽集团业务的获取方式是否公开、公平和独立,与上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定价是否公允;(2)汽车物流业务执行过程中依赖客户信息系统的原因和必要性,对发行人汽车物流业务的影响和重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供应商及部分采购价格由客户指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采购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4)发行人是否存在对大客户的依赖,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与上汽集团及其子公司业务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西上海集团职工持股会原为西上海集团大股东,西上海集团原为发行人大股东。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相关股权转让原因、公允性、内部决策程序、受让资金来源及相关批复等情况,说明现实际控制人取得发行人和西上海集团股权的合法合规性;(2)结合原持股会成员《确认函》签署情况及相关诉讼情况,说明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和法律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根据其业务特点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政策。汽车物流业务运营成本主要包括仓储场地租金、运营劳务外包、外购运力等。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整车仓储及运营业务中,各主要客户主要仓库的整车仓储合同期限及整车仓储及相关运营合同具体定价情况,是否存在报告期价格异常波动情形,相应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到期未能续签的风险;(2)说明零部件和整车物流业务的劳务外包和外购运力采购定价是否合理,报告期是否存在异常波动;(3)结合在客户指定原料采购渠道及采购价格以及发行人对产品的定价机制,说明上述行为是否实质构成受托加工,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对照论述说明相应的收入及成本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 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诸多领域的客户提供定制化微型传动系统和精密注塑件。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发行人供应商分为客户指定供应商和自主决定供应商,报告期对部分供应商采购金额大幅增长,采购单价大幅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其公允性;(2)艾利门特、东莞金材采购价格2019年大幅下降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配合发行人进行利润跨期调节的情形,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原材料采购价格由客户决定的情况下,相关定价机制具体情况及其公允性,与非指定供应商的单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对发行人成本、利润的影响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变化较大,用于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微型传动系统收入和毛利率波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变化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对于产能利用率、经营业绩稳定性的影响;(2)主营业务特别是智能手机类业务的稳定性、增长的持续性,是否存在周期性波动,升降模组微型传动系统未来的新应用场景、市场空间和盈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预计效果,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预计2020年全年5G通信基站、智慧电视、服务机器人等市场将大幅增长的依据及实现情况,结合2020年上半年业绩实现情况及在手订单、新冠疫情影响,分析全年业绩预计情况,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与飞荣达已就两项专利诉讼达成和解,并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补充协议》,飞荣达同意撤诉并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材料。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尚未支付飞荣达任何技术服务费是否违反和解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是,是否存在违约责任及潜在风险;(2)“根据双方口头约定,待飞荣达该项专利的有效性最终确定后,再决定发行人是否需要按照和解协议实际支付技术服务费”,上述口头约定是否得到对方认可,对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存在潜在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存在下降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各报告期相关费用占收入比例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相关利益方承担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费用不当资本化的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是否具有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可印刷装饰原纸和素色装饰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以及木浆的贸易业务。发行人生产的装饰原纸广泛用于家具、地板、木门等产品的贴面装饰。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销售收入与净利润同比多次反向波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销售收入与净利润同比反向波动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如有重大差异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2019年内销收入同比降幅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3)递延所得税资产税务亏损产生的原因,其对应的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安徽金星钛白一直是发行人的第二大供应商并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马鞍山慈兴热能35%的股权。发行人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蒸汽,采购金额较大,其中蒸汽全部从关联公司华旺热能采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安徽金星钛白之间是否属于关联关系,发行人向安徽金星钛白的采购行为是否属于关联交易;(2)安徽金星钛白成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替代性;发行人向其采购的钛白粉价格相比其他采购渠道是否公允,与安徽金星钛白向其他客户的销售价格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行为;(3)向华旺热能采购蒸汽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持续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票据结算占发行人销售收入的比例,对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的影响,针对票据结算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中以票据形式回款的金额、比例,是否存在大量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的情形,发行人对其账龄是否连续计算;(3)报告期内应收票据是否出现逾期、违约或无法兑付的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未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SUZANO和FIBRIA的合计采购额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2019年1月,SUZANO的母公司与FIBRIA的母公司正式完成合并,发行人将向合并后的主体统一采购木浆,供应商进一步集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SUZANO和FIBRIA在行业中的地位,本身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合作的历史、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发行人木浆采购是否有其他应急替代性措施;(2)木浆主要依赖进口且供应商较为集中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发行人是否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木浆采购受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情况,特别是木浆采购价格变动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专注于生产食品包装纸、格拉辛纸以及描图纸。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8年净利润下滑、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波动趋势与同行业是否存在差异;(2)发行人对部分经营困难客户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坏账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3)报告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4)发行人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生产所需木浆大部分依靠进口,并基本以美元结算。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采购的比例、价格、供应商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结合原材料主要依赖进口的情况,说明目前中美贸易、新冠疫情等对公司的进口数量、价格及单位成本的影响,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有无保障;(3)说明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和风险,原材料采购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属造纸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报告期发行人及子公司实际产量存在超过核定产能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发行人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量与经批准的环评文件是否一致,在超产的情况下,相关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未超过许可证载明许可量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发生超产的原因、后续整改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6.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一直致力于精细电子线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隶属于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主要生产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和特种线材等系列产品。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7年黄大荣、黄定余转让新亚有限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款项是否实际支付,新亚有限在股权转让前后是否存在代持;(2)股权转让前赵战兵、黄大荣及黄定余在新亚有限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赵战兵是否基于黄大荣、黄定余两人的委托管理而参与对新亚有限的经营;(3)认定赵战兵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依据是否充分,发行人是否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而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浙江新亚(后改名为浙江恒亚)曾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参股公司,报告期发行人对其销售金额大幅减少。此外,发行人2017年存在为关联方贷款走账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浙江新亚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转让浙江新亚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与浙江新亚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销售毛利率明显低于与非关联第三方的原因,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3)报告期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快速下降的原因及真实性、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或其他利益安排;(4)报告期初发行人与众多关联方之间存在大额资金拆借和贷款走账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间接实施民间借贷行为,相关利息支付是否公允,款项是否已经结清,是否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5)关联交易及资金管理相关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上述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对第一大客户得润电子的销售金额逐年下降,得润电子2019年度大额亏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主要竞争对手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中的占比情况,是否存在发行人产品竞争优势不足导致主要客户需求减少的情况;(2)发行人对得润电子销售产品的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未来发行人与得润电子的业务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2020年上半年对得润电子实现销售情况,截止2020年6月30日对得润电子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回款情况、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大额坏账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7.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塑料防盗瓶盖等塑料包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塑料防盗瓶盖。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第一大客户华润怡宝销售占比在50%左右。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与行业经营特点是否一致;(2)结合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战略规划等,说明相关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3)结合现有客户订单获取方式及新客户开发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4)说明发行人是否对华润怡宝等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为境内销售。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订单或合同对货物验收及货款结算的具体约定,说明发行人确认产品控制权或风险报酬转移的具体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说明发行人产线平均产出显著高于可比公司紫江企业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3)说明新冠疫情对发行人所在经营环境及自身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度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其中对泰国GC的采购占比逐年增加。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原因,需下游客户指定供应商范围的具体情况,相关采购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2)报告期内对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泰国GC是否具有重大依赖;转换供应商对发行人生产成本的具体影响,相关披露是否真实、准确;(3)主要原材料HDPE报告期内采购价格的确定机制,相关采购价格是否公允,不同供应商采购价格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4)通过瑞东贸易、博禄贸易采购原材料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上述公司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租用集体土地并在其上修建建筑、相关仓库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等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2)发行人租用集体土地并在其上修建建筑以及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等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3)相关房产土地可能涉及的拆除费用、搬迁费用、处罚金额及报废损失等情况,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及时、全额补偿发行人相关损失的具体内容及其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8.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发行人直接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超过80%且逐年提高。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对第一、第二大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客户是否构成重大依赖,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发行人为降低客户集中度所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2)说明在汽车行业景气度下滑、国内乘用车销量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持续下滑的背景下,发行人2019年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仍然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应的终端厂商及具体车型情况,是否与相应车型产销量相匹配;(3)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之间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公允性与可比性;(4)结合主要整车厂商提名信的有效期,说明当前提名信的获取情况、年降政策的约定和执行情况,年降政策对发行人未来收入和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2018年受汽车行业景气度下滑的影响,整皮产品销售数量相对2017年下滑,但平均销售单价上升。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售价逐年上升,而主要原材料成本逐年下降。在整车销售价格逐年走低的情况下,发行人整车配套产品的毛利率逐年上升。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汽车行业景气度、发行人整车配套产品主要客户的车型及出车量变动情况,说明在整车销售价格逐年走低的情况下,作为整车配套产品的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与同类产品或原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趋势是否一致;(3)说明在主要原材料牛皮采购平均价格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销售单价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未要求调价的合理性;说明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价格不利变化的措施及有效性;(4)对比配套其他车型产品的毛利率,说明配套中高端车型产品售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预计负债和支付捆绑金额与车型实际销售相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于未达到生命周期预测销售额是否应支付捆绑金额,是否符合提名信中对捆绑金额的相关约定;(2)高尔夫车型销售累计完成率和发行人支付的捆绑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多支付的捆绑金额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9.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等。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发行人个人客户数量占比较高,且有多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客户或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个人客户经营范围、经营模式及公司销售管理模式,说明存在大量个人客户的合理性及向个人客户销售的真实性;(2)说明股东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系发行人前员工,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情形,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3)说明股东客户在销售政策等方面与其他客户的异同,公司与股东客户业务往来的真实性、公允性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2)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趋势,说明发行人出口收入和汇兑损益之间的匹配性;(3)结合相关进口国进口政策、中美贸易摩擦及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说明上半年不同产品类型的产量,区分境内外业务分别说明产量与历史订单的匹配情况;(4)根据上半年发行人订单情况,说明目前境外新冠疫情蔓延对发行人出口业务的具体影响,是否会对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结合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等情况,说明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2018-2019年前10大外销客户在内的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方法、手段、程序、过程和结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出现波动。请发行人代表:(1)按产品类别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毛利率对比分析,说明不同类别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区分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内销业务和外销业务说明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区分不同结算模式,说明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对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说明在2019年产量增长的情况下,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下降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5)结合报告期内机器设备数量及变化量、直接生产人员数量与变化人数、机器设备与操作人员的匹配度等数据,对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直接生产人员数量变化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产品阳光面料产量变化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阳光面料报告期各年度的产能与机器设备数量相关匹配是否真实合理,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相关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阳光面料主要设备量与单价的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各类面料的原材料单位耗用量与产量相关匹配是否真实合理,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如存在差异,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科创板

1.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3 年向 TOKA 购买 UV 油墨及其核心凡立水相关技术的内容,以及发行人现有技术的形成与 TOKA 之间的关系;(2)在发行人与 TOKA 之间的市场分割协议有效期 过后,或者 TOKA 因为各种原因终止市场分割协议安排,是否存在 TOKA 产品进入发行人市场从而影响发行人市场销售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的创新药企业,目前已在非小细胞肺癌小分子靶向药领域构建了研发管线。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主要在研产品伏美替尼附条件批准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无法获批上市的风险;(2)上述产品市场拓展及销售团队的组建情况,是否能够满足发行人实现预计销售收入及盈利的需要。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及医疗骨科植入锻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航空涡扇发动机压气机叶片、转动件及结构件(整体叶盘、机 匣、涡轮盘及压气机盘等盘环件、整流器、转子组件等)、医疗骨科植入锻件等高性能零部件。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公司技术开发收入配比的技术开发成本与公司自身研发费用如何区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2)发行人技术开发业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归属,公司 认为技术开发收入增长趋势具有可持续性的理由。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国际主流发动机客户对公司的采购 需求下降导致公司 2020 年全年外销收入预计下降 50%左右的情 况下,2020 年 1-9 月业绩预计“较上年同期均有增长”的原因, 公司产品和收入结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音频 SoC 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芯片目前主要应用于耳机及智能音箱等低功耗智能音频终端。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根据申请文件,2020 年 8 月 16 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和解协议》《合作协议》,此后公司取得相关法院作出的对方对 6 个纠纷撤诉的《民事裁定书》。请保荐代表人说明:(1)上述纠纷 涉及的专利是否属于发行人核心技术,上述协议签署对发行人未 来业务的影响;(2)上述协议相关约定是否影响发行人本次招股 说明书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便于投资者判断。

2.(1)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产品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31,888.60 万元,上升96.65%, 并实现较大规模的盈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 2019 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2)结合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公司本次募集 10.7 亿元投向发展与科技储备基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执行性,资金使用机制是否符合发行人治理、内控要求及上市公司募投资金使用规则。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5.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审委主要关注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抗原抗体类生物原料在直接化学 发光技术中发挥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发行人自产原料的研发情况、 自产原料替代进口原料的技术难度和进程;(2)结合竞争对手在 酶促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电化学发光三大技术路线的专利 分布情况,说明发行人突破直接化学发光技术时能否及如何避开 领先者的专利壁垒、罗氏公司在电化学发光是否对发行人存在专 利壁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胡鹍辉及其父胡德明在报告期内 各自参与发行人经营管理的情况;(2)在胡鹍辉的经验明显不足、 所学专业与发行人主要业务关联度较低的情况下,其父胡德明是 否在报告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持续发挥重要乃至主导的作 用。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新冠疫情对发行人所在行业及市场所 造成的重大影响,分析说明:(1)发行人原有的直销为主、经销 为辅,采用联动销售方式向直销客户或经销商提供诊断仪器、后 续通过销售配套试剂获得利润等的业务模式,是否将发生重大变化;(2)发行人自营产品与代理产品并行的业务模式是否将发生重大变化;(3)上述两项变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可能造成的 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不同类型自产制剂投放设备以 及单台收入情况,说明计入固定资产专用仪器的期末减值测试是 否充分考虑了终端客户试剂采购不及预期等情形,相关会计政策 和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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