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余家酒企抱团抵制“我查查”
新浪科技 · 2014-03-14 00:00:00 · 热度:加载中...

如果用软件扫出的价格真实性都存疑,那么无论哪一方对消费者来说都是欺诈。 /晨报记者杨 眉

□晨报记者 赵磊 姚克勤

故意标低价格以此“强迫”交纳广告费用,号称“第一比质比价平台”App的“我查查”饱受全国多地酒商的诟病。“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前夕,2000余家酒商无奈抱团维权,集体抵制“我查查”。

维权酒企涉及多省

因无法忍受我查查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我查查”)的价格侵权,不少白酒和红酒企业已经“揭竿而起”,通过抱团取暖的方式集体维权。据这个名为“酒企总联盟”的维权组织介绍,已有2000余家酒企加入联盟,这些酒企遍布全国东中西部多个省份,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在QQ群和微信群里,酒企表示,“我查查”恶意修改其产品价格,与其交涉时,却被“强迫”入会或者花钱购买条码。“在未经公司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修改公司正常销售的产品价格,并恶意降低其零售价格,现在我们要求修改回正常售价还不行,这太霸道了。”酒企们认为,“我查查”应退回酒企所交款项,恢复企业名誉。“这样的交费是无休止的,关键是不知何时他们还会要挟涨价,这是悬在酒企头上的一把利刃”。

在要求“我查查”就此事给予回复时,“我查查”要求酒企提供诸多公司证件和机密资料,对此酒企认为很不合理:“(‘我查查’)又不是执法部门,有什么权力索取公司资料?”

成立维权联盟搜集证据

“酒企总联盟”的负责人黄先生来自北京一家红酒企业,他告诉记者,自己因无法忍受“我查查”价格侵权,最终“揭竿而起”,成立了群后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和他相同遭遇的企业,而且除了白酒、红酒企业外,还有饮料类企业。“截至3月13日,已有2000多家全国各地的酒企、饮料类企业加入联盟。目前,联盟正在进行证据搜集工作。”黄先生表示,联盟下一步将联系律师,打算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不仅要挽回自身遭受的经济损失,还要挽回名誉损失。

“受损高达千万元”

对于“我查查”给联盟内酒企造成的损失,黄先生称数字难以估量,但数量级肯定高于千万元,“我们希望更多的受害酒企能够站出来加入我们,一同抵制这种价格侵权行为。”

不过,针对众多酒企的指责,“我查查”反驳称,从未提供所谓收费修改价格的服务,只是此前曾发现有冒充“我查查”人员敲诈勒索所谓广告费。

[酒商投诉]

进价30元,售价70元,扫出15元,被疑卖假酒

“扫出价格低于成本价”

说起“我查查”,北京赞美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裴先生一肚子窝火,“这就是一款流氓软件。”裴先生的公司代理法国、智利上百款红酒,“早在2012年7月,我们就深受其害。”

当时,该公司刚在全国独家代理一款智利的红酒,智利方给他们的进口价是30元。他们卖给下面经销商的价格是40元,到终端零售的定价为70元。

就在这款红酒还未到终端市场销售时,经销商纷纷质问裴先生“这款酒怎么已经在‘我查查’上出现,扫出的价格只有15元”。

为弄清原委,裴先生致电上海“我查查”公司,他问为何不经他的同意就将价格扫入?“15元”的价格依据是什么?一位张姓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告诉裴先生,如果想修改价格可以,但必须成为VIP会员,或者购买条码。

工作人员同时告之,若直接购买条码,1万元10个条码,有效期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花1万元买10个条码,一年内可按照我的意愿做主10款产品价格,一年后不再购买就又只能任凭他们随意定价。”裴先生拒绝了“我查查”的要求,最后不得已通过智利厂家重新修改了这款红酒的条码。

无独有偶,河南一家进口红酒销售企业也有类似遭遇。该企业负责人刘元元(化名)告诉记者,用“我查查”扫描公司产品显示的价格,和实际售价存巨大差异。一款售价100多元的红酒,软件显示30多元。“这款酒进价60多元,加上销售、物流,成本也要八九十元。30多元的价格已远低于成本价。”

刘元元也收到了来自“我查查”的报价表和协议书,“可能最近我就会付钱给‘我查查’。”

花1.3万元“破财消灾”

宋平(化名)是贵州一家白酒企业的销售经理,该企业销售的白酒多为中高档。近一年来,销量一路滑坡。宋平将滑坡的绝大部分原因归咎为“我查查”。

宋平告诉记者,早在2012年,就有代理商反映,“我查查”上显示的价格与公司实际报价不符。“软件显示的价格只有真实批零价的八分之一至十几分之一。我们一款白酒售价800多元,但扫出来只有100多元。还有一款售价500多元的酒,扫出来只有几十元。”“越来越多的代理商抱怨酒难卖,因为消费者通过手机软件查价,发现价格悬殊,质疑代理商卖假酒,或恶意提高售价。”宋平称,要求退货、终止合作关系的代理商越来越多,甚至有消费者直接到公司退货。

“我们拨打了‘我查查’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说会有人和我们联系。”宋平称,几天后,一名自称是“我查查”员工的男子给公司打来电话,称可修改软件数据,但需要交一笔数额不小的费用。

按照宋平的说法,“我查查”方面将修改的行为叫做“数据合作”,需要准备的资料颇多,包括企业三证、总代理授权证书、商品信息以及质检报告等。

“我们不愿无端被敲诈,因此坚决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宋平称,每一轮代理商或消费者来投诉后,公司会联系“我查查”反映数据问题,但都无功而返,然后又是一轮投诉,公司再联系“我查查”,依旧没有下文,“就像一个死循环,只要我们不交钱,永远跳不出这个怪圈”。

今年初,宋平所在的酒企在交了1.3万元的“会员服务费”后,终于可以自行修改自家产品的软件查询价格。“就算破财消灾吧。”宋平无奈地表示。

“保密”协议:VIP服务费最高18.8万元一年

据了解,受访酒商在与 “我查查”签订协议前,会通过电子邮件收到一份协议。

一些已签约的酒商向记者提供了这份协议,记者注意到,协议的页眉上写着“保密/机密”字样,协议名称为“××公司与我查查防串货和品牌服务方案”。

协议显示,“我查查”为客户提供的防串货和品牌服务,旨在协助客户解决渠道串货、假货问题。

协议还显示,“我查查”提供的服务包括免费和收费两种,免费服务包括更新“我查查”参考价、防伪说明展示、质检展示等。

收费服务则是VIP会员服务,分为银卡和金卡两种。银卡客户可以在 “我查查”平台上申请商户认证,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我查查”认证商户,享受如下服务:客户选定展示地区,在“我查查”平台上发布该公司的商品信息,避免该公司商品信息在选定展示地区内受到消费者上传信息的影响。金卡客户还可获得“我查查”提供的后台保存的销售其商品的线下实体店和电商清单,还可以屏蔽有假货、串货问题的实体店或电商价格信息。

上述VIP服务费和客户的商品条码数量有关,同一商家名下的商品条码数量越多,费用越高。商品条码数小于10条的银卡客户,每年会员服务费1.3万元,金卡则为3.3万元;若商品条码数大于100条但小于200条,银卡和金卡的年费则分别为6.8万元和18.8万元。

邮件的落款,还留有“我查查”工作人员的姓名、公司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而受访酒企表示,已将会员费汇款至“我查查”公司账户,并向记者提供了相应的账户名及账号。

[“我查查”回应]

收费改价从不存在,“工作人员”收费可核实身份

价格从哪里来?

“协议商家数据库对接,全国各城市人工采集”

“我查查”公司市场营销经理李衡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查查”展示的商品价格的采集途径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我查查”公司与线上电商和线下卖场签订协议,价格数据库进行对接;另一方面,公司有个600多人的数据采集团队,分散在全国各个城市,在没有价格数据库对接协议的商场内,进行人工价格采集和数据上传,在人工采集后,还会有数据审核团队对采集价格审查,通过后公布。

展示价格是否合法

“价格是公开信息,展示售价无需得到厂家或代理商授权”

对于一些红酒、白酒代理商自发组织的维权联盟,李衡蓓强调,“我查查”是如实展示采集到的价格,但酒商所称,这个价格发布前未能和他们商定,这等于说,矛盾的焦点在于“谁定价”。“我查查”公司是否需要在展示某一红酒市场售价之前,得到厂家或代理商的授权,即是否有展示权?“我查查”公司法务人员的答复是“不需要”:“因为厂家及代理商既无权干涉超市等零售商的定价,更无权干涉我查查展示零售商所定的价格。依据是《反垄断法》第14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因此厂家及代理商无权限制超市等零售商的自主定价,同时其限制价格的行为甚至可能涉嫌违法。另外,市场价格属于公开信息,并非厂家或代理商的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因此厂家或代理商无权限制任何人使用公开的信息。”

有没有敲诈勒索

“曾有人假冒我查查员工要求收钱改价;确认酒商投诉中邮件联系人系公司员工”

对于酒商的投诉,李衡蓓说,收费修改价格的情况从不存在,只要用户提出售价不对,提交依据,经过审核确认后,是可以免费修改的,公司方面没有任何收费修改价格的服务,向供应商收费修改价格的所谓“潜规则”并不存在,也不会因此去敲诈勒索。

李衡蓓表示,此前一些所谓“工作人员”联系酒商要求收费改价,但这些人员均不是“我查查”公司的工作人员。

“假如说公司真的开展这项业务的话,通过公司官网的电话可以验证工作人员身份。另外,交钱时对方提供的是个人账号,这与公司之间的财务制度不符合,费用怎么可以进员工的个人账户呢?”李衡蓓表示,此前有部分酒商已报案。

而此次一些酒商投诉中反映的一些邮件信息,“我查查”方面也进行了初步核实,确认信件中的工作人员确实是该公司人员,但其隶属公司商务部,没有修改价格的权限。

就收费的性质及公司人员是否涉及敲诈勒索广告费,李衡蓓表示,希望酒商提供邮件往来和联络的谈话记录等依据,公司方面可以根据相关信息判断是否确有敲诈勒索的情况,假如有,公司会严肃处理,不会姑息。

[律师说法]

酒商所述若属实 “我查查”涉嫌敲诈

上海佳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路路认为,若如酒商所述,“我查查”公司利用其市场地位优势,故意将价格修改得普遍偏低,胁迫酒商购买其付费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的话,则其可能涉嫌敲诈。这些情况,可以结合“我查查”公司盖章的协议、双方交流沟通的记录以及“我查查”公司已经实际履行协议的情况,认定“我查查”公司员工所谓的行为是否系其履行职务的行为。

他还同时提醒,一些涉及比价项目的公司,并非慈善或公益的公司,若想盈利必然要博取公众的眼球,获得更多的用户,进而才能得到更多的广告收益。那么,公司就更有可能上传普遍偏低的价格,而这样的价格必然会使酒商的权益乃至声誉受损,因为它反映的是不实的价格。更有甚者,若故意虚报低价,则酒商受损更甚,这样就迫使酒商不得不与这些公司磋商修改正确的标价。而针对这些情况,公司方面交涉的工作人员应该有充分的证据保留意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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