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IPO:连年亏损 专利失效 拟募资20亿 前路如何待考
东方财富网 · 2021-06-19 14:11:00 · 热度:加载中...
【精进电动IPO:连年亏损 专利失效 拟募资20亿 前路如何待考】目前看来,精进电动面临的最显著的问题是报告期内的连续亏损且未来一段时间可能持续亏损的风险。从数...

6月16日,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首发申请获上交所上市委员会通过,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47,555,5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9,022.2223万股,发行前每股收益为-0.8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一、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二、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三、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四、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据悉,精进电动从事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自主掌握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三大总成核心技术,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核心产品是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面对不可阻挡的新能源趋势和国际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大势,作为相关配套设施的国产第三方电驱动厂商也在市场博弈中不断寻求创新和突破。从目前状况来看,精进电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其上市后的表现如何,也等待市场进一步考验。

连年亏损,补贴退坡,销量表现不佳,前景几何

在本次招股书(上会稿)中,精进电动罗列了九大风险,涉及到了技术风险、经营风险、管理及内控风险、财务风险等。目前看来,精进电动面临的最显著的问题是报告期内的连续亏损且未来一段时间可能持续亏损的风险。从数据上看,精进电动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间的净利润分别为-0.79亿、-2.56亿和-3.7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8亿、-2.42亿和-3.06亿元。

对此,精进电动在招股书上解释,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为了提升自己的技术实力以及高端产品的量产能力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及固定资产投入,储备适当的产能以备未来市场需求的释放致使公司研发费用以及资产折旧摊销金额较大;另一方面是受到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变化影响,补贴逐渐退坡,补贴技术门槛不断提高,同时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以及下游整车企业需求波动导致报告期公司量产订单不足,产能利用率较低,致使公司电驱动产品毛利率较低甚至为负,2020年该数据下滑至-15.02%,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处在较低的水平。

目前,由于发行人生产的规模效应仍未完全释放,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截至2020年12月底,精进电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7亿元,而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精进电动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前的累计未弥补亏损,将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担。因此,发行人未来一定期间可能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预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现金流也在不断吃紧,2018年,精进电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4325万元,2019年和2020年则不容乐观,分别为-1.14亿和-1.41亿。与此对应的是,营业收入也在连年减少,报告期内分别为8.49亿,7.90亿,5.82亿元。

从精进电动的资产负债率来看,2018年为54.77%,占比过半,2019年度稍有好转,降至31.52%,但2020年回升至38.73%。不过,从研发角度看,精进电动在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稳步增加,三年占比分别为16.73%、18.20%、22.11%。

目前,精进电动面临的最大不足是资金实力有限,融资工具单一。无论是自主研发的持续开展,或是已有量产项目的实施,亦或是未来量产项目的稳定获取,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理投入。精进电动在招股书中表示,希望借助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机会,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抵抗风险能力。

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看,精进电动拟募集资金4.7亿元投资于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拟募集资金5亿元投资于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拟募集资金2.3亿元投资于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拟募集资金8亿元投资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共计20亿元。

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的预测,精进电动表示将采取以下措施在未来实现盈利,一方面持续研发投入,聚焦高中端市场。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构建乘用车商用车全谱系产品,抓住乘用车B级及以上车型、高中端SUV车型电动化加速带来的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加强成本管控。精进电动将在保持和提升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的同时,持续优化采购管理和生产体系管控,提升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议价能力,强化预决算控制,改善供应链,建立价格评估体系和价格波动应对体系,应对材料价格的波动;同时加大开发力度,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及正向设计对产品进行用料优化等措施加强成本的管控。

(图片来源:企业招股书)

诉讼仲裁赔偿1.4亿,经营存风险

德国赛米控仲裁裁决也是精进电动连续亏损的影响因素之一。发行人与赛米控集团的仲裁事项,争议系双方在控制器产品采购相关业务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所致。赛米控集团曾是发行人控制器产品2017年前主要供应商之一。控制器总成是连接车载动力电池与驱动电机总成的电能转换单元。控制器总成以高频高功率半导体技术为核心,围绕其进行硬件开发与软件设计,实现对电机转速、转向、角度、响应时间的精确控制,是电驱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行人为客户提供整合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和传动总成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而发行人在业务早期尚未完全掌握自产控制器的能力。鉴于赛米控系国际知名控制器生产厂商,2015年发行人先后与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米控珠海”)签署了《一揽子采购协议》与第三阶段附件A,约定发行人向赛米控珠海采购20000件控制器。后因赛米控控制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3级组件电磁兼容性标准检验要求,导致整车无法满足车辆EMC标准的要求,使得发行人面临质量索赔和丢失客户的风险,因此,发行人基本暂停向赛米控珠海提供预测和采购订单,并多次要求赛米控珠海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整车厂的要求对其产品进行整改,但多次协商无果。

2017年8月,赛米控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了仲裁,请求判令发行人继续履行相关采购合同。2018年7月,因双方一直无法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发行人依据《一揽子采购协议》附件中的约定向赛米控珠海发出解除通知,解除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

2020年9月,仲裁结果显示,发行人所需支付的赔偿金额、利息及仲裁费约为1639.57万欧元、1190.09万港币、297.29万人民币和42.54万美元,合计约1.49亿人民币。审核中心对此次仲裁事项的结果是否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发出问询。

对此,精进电动在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表示,仲裁事项导致的现金流出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原因是一方面,近年来行业与市场波动较大,但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改善,尽管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由高速成长期进入调整期,但行业未来短期内不断向好,2020年下半年开始市场逐步回暖,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2020年10月、11月的新能源汽车销量较2019年同期同比上升超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来源:关于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另外,尽管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整体为负,2018年至2020年分别为-1.92亿,-1.13亿和-1.63亿。从数字看,2018年-2019年实际营运相关的现金流有所好转,2020年受疫情影响,导致现金流净额减少,但整体水平仍好于2018年。

另一方面,精进电动表示其负债率低、财务健康,银行授信充足,表现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持续改善,2018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率由54.77%减少至38.73%;同时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与主要借款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中短期营运资金缺口可以通过债务融资解决,公司流动性风险较小。

另外,精进电动在回复函中还表示,仲裁事项不涉及持续经营相关的重要资产与技术,且其对赛米控所供控制器不存在重大依赖。与此同时,2018年至今,仲裁事项未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精进电动的核心经营数据如下:

(图片来源:关于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三项专利失效,诉讼案自相矛盾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存在的两个关于专利权的诉讼案也令人不解。

发行人目前在电驱动系统的三大总成领域均形成了核心技术储备,其中驱动电机总成涉及到先进电机冷却技术。但是2021年3月首轮问询函的回复中显示,公司存在两个关于专利权的未结诉讼案(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已经结案)。

(图片来源:关于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精进电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显示,被诉决定:第4338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第三人针对原告所拥有的专利号为201020533083.8、名称为“一种汽车电机的冷却水套”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而作出的。案件的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本专利权利是否具有创造性,而经过与类似专利的对比得出,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另外,专利号为201320879050.2、名称为“一种电机端盖和包括该电机端盖的电机”的实用新型专利和专利号为201320824238.7、名称为“一种电机三相出线连接装置”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也由法院驳回原告精进电动的诉讼请求,维持了无效专利宣告的判决。这三项专利的时间分别是2011年,2013年,2020年。连续三项专利被认定为不具备专利法的创造性并被宣告为无效。

且这三项专利失效的时间是在精进电动起诉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公司”)和精进电动子公司精进华业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后,方正电机作为上诉人(原审被告)起诉精进电动(原审原告),终审裁定如下: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民初1104号民事裁定;二、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随后,2021年3月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上诉人精进电动因与被上诉人方正公司、精进华业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1民初2878号民事裁定,提起上诉。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以上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一方面是精进电动撤销专利案失效的请求告败,另一方面是起诉专利侵权案的失败。这三项涉及到的专利被认定为无效后,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的无效专利,公司在申请专利时是否仔细检查产品的创新性和原创性,对此精进电动并未回复。

九家子公司,超半数经营亏损

资料显示,精进电动目前共拥有9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而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精进百思特”)、精进电动科技(余姚)有限公司(简称“精进余姚”)等子公司净资产为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精进百思特净资产为-1.94亿元。回复函中表示,主要系报告期内行业政策波动导致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低于预期、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而产能利用率不足产生经营亏损所致。精进余姚净资产为-216.32万元,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较小,存在经营亏损所致。

子公司精进华业净资产为-66.0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发生实际经营活动导致。总资产仅为15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7.41万元,营业收入暂未得到披露。精进电动旗下精进百思特对其进行100%控股,但精进电动却将其作为被告进行上诉并且败诉,而这又与上诉侵权案中的情况自相矛盾,这也是导致其败诉的原因之一。

(图片来源:企业招股书)

从净利润看,大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处于亏损状态,除了精进电动北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精进北美”)连续三年都实现了轻微盈利。其中亏损最为严重的是精进百思特,2018年至2020年,分别亏损了1亿、8090万和1.09亿。

对于子公司亏损的原因,精进电动表示,受到下游整车企业需求波动、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较低、量产订单不足造成产能利用率较低、研发投入较高以及战略客户开发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精进百思特、精进正定、精进菏泽、精进新能源余姚主要为母公司提供生产与技术服务,暂无对外经营,因此属于经营性亏损。而其他几家公司亏损的原因则为尚未发生实际业务,未产生收入所致。

另外,由于赛米控案件仲裁裁决在境内执行而采取的诉讼手段,精进电动的相关子公司精进余姚、精进正定、精进百思特的股权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财产保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但占账面货币资金比例较低。发行人相关子公司被执行财产保全后,不得进行转让或被设定权利负担,相关子公司仍可以进行日常经营。对此,精进电动在招股书上表示,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文章来源:中宏网)

本文来源: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