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蒋则沈:资管产品销售不能倡导“秒杀秒投”
新浪财经 · 2021-03-16 21:16:00 · 热度:加载中...
原标题:银保监会蒋则沈:资管产品销售不能倡导“秒杀秒投”、“一键式投资” 银保监会创新部副主任蒋则沈日前在3·15银行理财投资者教育保护会议上表示...

原标题:银保监会蒋则沈:资管产品销售不能倡导“秒杀秒投”、“一键式投资”

银保监会创新部副主任蒋则沈日前在3·15银行理财投资者教育保护会议上表示,金融投资者是消费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资管产品本质上是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交付给资管专业机构,委托其帮助管理、运用进而实现在约定条件下的投资回报。

“金融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工作既要遵循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等一般性、普遍性的原则理念,也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实施特殊化、更严格的要求。”蒋则沈认为,由此投资资管产品与一般商品服务消费存在着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跨期性。一般消费活动的普遍交割形式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讫”。资金付出和消费效用实现为当期过程,或者间隔时间很短。对于资管产品的投资者而言,资金付出仅仅是一个起点,其“消费”的真实价值实现发生在未来。这中间存在着“时差”,也增大了投资者“消费”过程中决策判断的复杂性。

二是不确定性。从投资者资金付出到最终实现回报,中间间隔着一个完整的产品生命周期。而一般消费者能够观察到即期实物品质或服务内容,付出一个确定的价格,获得一个具有较大确定性的商品。但资管产品投资者并不能预知产品到期后的收益高低和实际损益情况,其“消费”活动就不得不更加统筹考虑资管产品整个存续期的内外部综合影响因素,以及自身的承受能力和现金流需要。这决定了资管产品的销售活动不可能像一般商品那样追求绝对的便利性,甚至倡导所谓的“秒杀秒投”“一键式投资”,反而更需“三思后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三是细分专业性。资管产品投资涉及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资金投向联系实体经济的各行各业。一方面,这是资管运营管理、充分分散投资、规避风险的内在规律。另一方面,通过资管机构的专业中介功能,汇集足够大规模和足够长期限的资金,也是穿越市场周期波动、提升投资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重要条件。这些都增加资管产品投资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也特别需要严格有效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让合适的投资者理性匹配合适的产品,而无法做成“盲选”和“盲盒”。

“正是基于这些特征,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金融监管部门和消费者保护部门都高度重视针对资管产品销售、咨询、推介活动的监管,维护金融投资者合法权益。”蒋则沈表示。

蒋则沈认为,从银行理财业务来看,“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从业机构的展业之源、立足之本,也是身负广大投资者的声誉信任和财产托付,更应牢固树立投资者保护意识,把握好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恪守信义义务。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过程中,产品管理人、代理销售机构都是关键的责任主体。产品管理人要清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受谁的托、托了什么,销售机构要明白产品卖给谁、卖什么、怎么卖。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持之以恒地做好银行理财业务改革转型工作,扎实推进理财公司建设发展,持续完善包括投资者保护在内的各项制度规则体系和监管工具箱,也将与全行业、全社会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发挥好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国理财网等基础服务平台的作用,强化理财产品登记和“中国理财网”产品唯一编码查询机制,更好帮助投资者准确有效识真防伪,防范“伪冒理财”“虚假产品”。

(作者:李愿,周炎炎)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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