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研究】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合作开发,共建共享系列(一)
成都高投 · 2020-12-21 20:00:00 · 热度:加载中...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第七次产业功能区大会讲话中明确提出

“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专业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组建联合运营主体,积极探索协议型、股权型合作开发模式,引入兼备综合开发实力、品牌号召力和商业运营能力的园区运营商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在产业发展跨界融合、区域发展协调协同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传统的区域化、单一化运营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越来越多的园区开发运营企业开始积极探索合作模式,推进产业园区提档升级与服务创新。

统筹开发运营模式

统筹开发运营模式是中关村提出的“飞地经济”合作模式新理念,即在整个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推行统筹业务、统筹资源、统筹顶层设计,实现资金自平衡,共同分享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红利。具体来讲,由中关村协同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与合作区域政府对接和策划,就合作理念、目标、条件达成深度共识,获得政府授予的园区统筹管理权,通过组织开展园区“六位一体”规划,统筹相关主体开展园区一二级开发,培育园区产业环境和组织产业落地,搭建产业服务体系,推动园区的产业、土地、房产的价值增值和当地经济发展,分享区域经济增长红利,实现园区开发运营综合价值的共创、共享、共赢。

案例:京津中关村科技城

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位于宝坻,于2017年正式开工。中关村集团成立科技城公司作为统筹管理主体,合作期限是30年,为确保项目落地,中关村与宝坻区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和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宝坻区政府负责政策创新支持,科技城公司从顶层设计、资源导入、业务指导进行统筹运作,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土地出让开发建设、产业组织运营等等一系列的工作。真正架构设计上,建立了由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协同发展集团、宝坻区政府组成的联席会,进行重大决策。

盈利模式有八种:基础设施、载体建设、区域统筹、运营、补贴和产业发展、招商奖励等,摆脱传统的只享受地价和房价利益分享的模式,聚焦产业植入和培育。在30年运营周期、15年的建设期内,每一步要达到各种目标,包括产业目标、生态目标等等。

管理运营机制

中关村与地方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下设项目公司作为操盘主体,负责园区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园区所在地政府提供政务服务、辅助园区社会管理,地方政府平台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载体保障和资源对接工作。在利益分享方面,在园区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享有园区开发经营收益,包括一级开发增值收益、二级开发租售收益、产业增值服务、产业投资收益等,地方政府享有产业税收、地方园区品牌、消费拉动、人口就业等收益;经营期限过后,按约定比例分成或将园区完全交由地方政府平台接管。

合作关键要点

一是有效的权利保障,政府必须赋予统筹开发主体规划编制的主导权、土地开发经营的管理权、开发建设组织管理权、产业落地准入权、长期运营管理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土地开发经营的管理权和产业落地准入权很重要,是能够成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保障。

二是具有可操作性的收入回流方式,经过谈判约定具有财务可行性的开发经营收入等收益分成比例,可进行阶段性动态调整分成比例,在经营期满后将园区转交当地政府平台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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